第一条 诉讼服务中心实行岗位三定制度,即定岗、定人、定责。
第二条 明确划分中心窗口的工作岗位及职责,每一项工作均由确定的人员负责处理。
第三条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岗位和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工作人员之间坚持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齐心协力,确保立案信访窗口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四条 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岗位设置及职责要求:
一、导诉台
由导诉员负责来访接待引导,根据群众的目的和要求,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解答人民法院的职能、各部门分工、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群众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方式解决纠纷。
二、立案大厅
立案受理:对前来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告知;审查一审案件立案材料是否齐备;审查再审复查案件立案材料是否齐备,审查能否立案;审查受理诉前财产及证据保全申请。负责收取起诉材料,核算诉讼费用,办理案件受理事宜。对于经审查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并告知其向相关部门申请解决;对刑事、行政、执行、诉前保全等各类案件进行依法及时审查立案;接受老、弱、病、残当事人的口头起诉;受理司法救助申请,对经济困难当事人请求诉讼费缓、减、免交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对立案审查阶段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或提出司法建议。
三、调解服务区
1、诉讼调解室:对进入审理阶段的民商事案件开展预约调解工作;开展行政预约协调、执行预约和解工作。
2、法官约见室:法官会见、接待当事人及代理人、辩护人。
3、卷宗查阅室:受理阅卷申请,供律师、当事人等查阅卷宗材料。
四、信访服务区
1、判后答疑室:针对当事人就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通知原承办法官、相关审判庭及时进行答疑解惑。
2、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室:认真分拣、拆阅、登记群众来信,及时报领导批示交办或给予答复;对一般投诉进行解释、说明、劝导,接受申诉、信访和纪检投诉,预约领导接访。
3、院长接访室:院领导定期或预约接待群众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