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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法院“雷霆行动”再发力 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8-08-08 16:37:38



滴道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2018年4月27日,滴道区人民法院以(2017)黑0304民初631号民事判决,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姜某、佟某合伙结算款及利息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2018年6月13日,申请人姜某、佟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周某仍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8月7日,滴道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责任编辑:江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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