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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区法院兰岭法庭向乡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服务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3-04-12 09:45:01


 

滴道区法院兰岭法庭向乡政府

提出司法建议服务春耕生产

近年来,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兰岭法庭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因化肥、种子、农药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占17%,为农民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时值一年一度的春耕季节,兰岭乡的村民都在积极进行备耕生产活动。为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201348日,滴道法院兰岭法庭向兰岭乡政府和各村村委会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村民法律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开设法律知识咨询点,及时解答有关农村承包合同、相邻关系、土地、果园发包、承包相关知识。提醒村民到正规商店购买经省、市机关检验合格的化肥、种子、农药等涉农产品,并索要正规发票,以便权益受损时提供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兰岭乡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该司法建议,表示将把法律维权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之中,实现宣传教育制度化和系统化。兰岭法庭的司法建议督促乡政府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减少了涉农案件发生。 据统计,2012年以来,兰岭乡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因购买化肥、种子、农药发生纠纷的案件逐年下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同比减少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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