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道法院举办法官讲堂组织学习新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3-05-08 10:13:43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确保《民事诉讼法》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有效的贯彻执行,5月7日,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举办法官讲堂,由民一庭副庭长刘欣同志就新民事诉讼法修订部分的理解与适用做了深入解读。审判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干警参加了此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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