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关于企业如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3月3日,滴道法院副院长代表党组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分别分发讲解《告知书》中企业风险和相关法律依据。
“在疫情发生前签订的合同,因疫情原因致使我公司合同不能继续按时履行,将面临诉讼风险,黑龙江高院的《告知书》让我们感觉到心里踏实了,我们一定尽全力配合,确保生产和办公场所防疫到位。”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企业一直积极相应防控政策,严格进行防疫,定时消毒和防控。《告知书》从诉讼程序、民商事合同、公司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五个方面告知了50项法律风险和相关法律依据,让企业有了“定心丸”。--- 孙河

鸡西久隆墙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 孙河
在企业复工过程中,黑龙江高院的《告知书》告知了在疫情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将面临的法律风险和保护企业自身权益相关法律依据的五大方面。让群众和企业都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温暖和关怀。东兴办事处与滴道法院签订东兴街道城市党建联盟,在疫情防控期间,与滴道法院一齐对辖区内居民和企业进行排查和防疫宣传。我们会认真研读《告知书》,积极响应防疫政策,严格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查找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运用法律依据化解风险,确保居民生活安全,保障企业复工运营和生产安全。----东兴办事处

区人大代表、东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门丽杰
疫情防疫期间,黑龙江高院的《关于企业如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从五个大方面针对性对企业法律风险、相关法律依据、企业如何行使权力、保护自身权益进行了详细告知,从司法方面保障企业经济恢复生产和健康发展。《告知书》是对我省企业的一次更加深刻的普法,更体现了黑龙江高院对企业的司法保障,为企业发展和疫情防控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服务。-----法律服务者
新华法律服务所 主任 肖辉丽
疫情不退,我们不退。滴道法院将继续进企业了解企业的困难与需求,对在防疫期间的涉企纠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协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