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参审水平,7月23日上午,滴道法院组织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此次陪审员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是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人民陪审员线上视频培训会议,由中院审管办主任曹彦林主任对陪审员进行全程培训,对陪审员的基本工作流程和参与庭审遵循的相关准则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期间,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会议课程,详细记录培训内容。
培训结束后各位陪审员们结合自己参与陪审的工作经历,就下一步的陪审工作进行了交流,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自己作为陪审员的优势,将培训所学知识运用到陪审工作中,为司法审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滴道法院下一步将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活动,让群众可以真正的参与到司法中来,充分认识并了解司法,努力实现司法工作与社会群众的良好互动形态。
关于人民陪审员你应该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