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滴道区某建材供应处负责人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滴道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王劲松手中,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2013年1月2日滴道区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鸡西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2013年6月29日滴道区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部债权及债务转让给滴道区某建材供应处,2015年12月30日鸡西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滴道区某建材供应处出具了欠据一份,因货款至今未给付,故鸡西市滴道区某建材供应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该笔货款。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滴道区某建材供应处于2020年8月11日向滴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受理后,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2020年9月29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本金及逾期利息合计512278.44元,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