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的烦恼就莫过,
亲朋好友找你借车,
不借吧,让人觉得小气。
可如果借的话,万一肇事,谁来担责?
这借的好是人情,借不好那就是利刃!
案例回顾:
朱某与朋友高某等人同桌就餐后,高某提出要借其小轿车回家一趟。朱某在明知高某已饮酒的情况下,碍于情面仍把自己的小轿车借给了他。高某驾车途中因躲闪相对方向车辆,将在路边行走的原告刮倒,致原告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朱某的小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因赔偿事宜,原告将保险公司、车主朱某和肇事司机高某一起告上法庭。
保险公司辩称,高某系饮酒驾驶且逃逸,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朱某则辩称,其并未主动出借车辆给高某,且对事故的发生无法预见,不能控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被告高某醉酒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朱某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在明知高某已经饮酒的情况下,应当预见到车辆由其驾驶会产生危险,最终仍以默示的方式将机动车出借给高某,并放任其驾驶,最终酿成事故,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高某虽系醉酒驾车,但并不影响原告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的权利。法院遂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肇事司机高某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外承担60%的赔偿责任,车主朱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法条引申:
《民法典》规定;如果把自己的车子借给了别人,出了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是由当时开车的人负责。
这里要划重点:即使你把车子借给别人之后,出了交通事故由对方负责。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下,车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以下这些还是需要车主担责的:
1、借车的是未成年人;
2、借车人本身不具有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
3、你明知爱车存在缺陷还借给别人。
遇到这些情况时,你最好的选择就是:车子和老婆一样,概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