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道区人民法院对鸡西市某中学的教师王才(化名)抗拒执行、谩骂执行人员的行为做出司法拘留和罚款决定,后因王才当日要为其年迈老母祝寿,在其具结悔过之后对其免予了司法处罚。
2008年初,李燕(化名)与鸡冠区某学校的教师王才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因王才不及时给付孩子抚养费,李燕(化名)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今年因王才未履行和解协议,滴道区人民法院依申请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并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王才依法进行了传唤,又对拒不到庭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王才的工资实施冻结。2011年5月16日下午,王才想为其母祝寿,取钱时,发现自己的工资已被冻结。王才当即拨打电话给法院执行人员,在电话里就说出了很不冷静的具有侮辱人身、谩骂攻击性的语言,在执行人员依法说服不听的情况下不再接听其数次呼入的电话,王才又拨打法院执行人员座机电话告知法院执行人员:“我一会就到,你等着……。”在一个小时之后,王才和其父亲出现在滴道法院接待室内,二人情绪十分激动而且不冷静地质问执行人员及执行局领导,又对执行人员进行漫骂。在说服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滴道区人民法院对王才的违法行为做出拘留和并处罚款的决定。在王才被戴上械具之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十分后悔,主动道出了其母今天晚上过生日的实情。滴道法院执行人员看到王才确实认识到了错误,又表示今后一定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工作人员非常理解他为其母当晚过生日的人之常情和为人子女的一片孝心,在对其进行了诫勉教育之后决定免予对他的处罚,王才高兴地回家为其母过生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