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滴道区人民法院法官李长艳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丁甲与张某于2017年签订房屋出售协议书一份,购买张某的房屋,并约定如有意外由张某负责。丁甲于2019年因病逝世,丁乙系丁甲的女儿,丁乙从外地回来将房屋出售给了韩某。韩某于2020年对丁乙提起诉讼,表明这个房屋的主人另有其人,滴道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判决此房屋房主为徐某,并判决丁乙返还购房款并承担诉讼费及利息。张某在无权出售房屋并且没有讲明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丁甲,丁乙另案主张被告张某返还购房款和实际损失。
法官考虑被告张某年纪很大行动不便,多次前去敬老院调解,释法说理也兼顾情感,同时与原告方多次沟通,终于于9月27日促成两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张某当场返还原告方购房款及损失,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对李法官付出的努力表示真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