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突出集中执行工作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提升执行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11月18日上午,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集中案款发放”活动。
柴某某诉李某某、鄂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某、鄂某某应给付柴某某18.7137万元,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判决事项,吴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随即扣划款项2.61万元,并通过线上法银直联向申请人发放部分案款,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其余欠款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每月扣划400元,直至还清止,案件得以终结执行。
倪某艳诉倪某双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判决遗产房屋由被执行人倪某双继承并支付申请人倪某艳房屋折价款1.903021万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局赵法官迅速查封被执行人房产,通过赵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协调,被执行人终于同意给付。于11月18日上午,双方来到滴道区法院领款处,在赵法官的见证下,申请人收到被执行人的执行款现金1.903021万元,现场做出收条,至此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