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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法院多措并举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1-11-18 20:00:27



滴道法院领导班子研究案件质效管理与工作绩效管理工作

滴道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 “一个意见、五个规则”,以司法效率为核心,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一是全面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以立案庭为“龙头”和“枢纽”,以院内各业务庭为网络,完善立、审、执、监、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节点,实行审限预警和催办、督办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所掌握的时间表,或当事人的反映,对于审限较长案件的承办人、承办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发出警示,或下发催办、督办通知书,督促相关业务庭抓紧办理,年初至今,共对16件案件进行了督办,使案件质效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全面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我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1-6月份审结的493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并重点对发回重审、改判、申诉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分析,每月下发检查通报,将评查结果与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相衔接,与政治荣誉、职务升降相挂钩。通过案件评查,增强了干警工作的责任心,提高了办案质量,案件合格率达100%

三是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成立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后任清理领导小组组长,审判管理办公室负主要责任,抽掉专人组成合议庭,专门针对重点、难点案件进行攻关审理。按期排查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台账,监督案件审理。要求主审人员三日内就排查出的长期未结案件审理情况做出说明,制订审理方案,限期审结。

四是开展重点案件评查活动。结合上级法院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成立案件评查小组,重点对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本院再审改判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群众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造成重大影响案件及上级法院、人大交办、督办案件逐案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现已将6件重点案件按评查规定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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