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即是道德品质也是法律原则,现代生活中不诚信不仅会得到较差社会评价,同时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代价。司法裁判文书是审判机关依据查明事实和国家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履行义务,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故而依法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一个人是否诚信的直接体现。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顺利收官,法院干警也在大力宣传拒不履行义务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近年来失信当事人逐渐减少,但依然有个别当事人怀有侥幸心里,想通过消极抵抗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但坚守法律生命线的执行法官对此有话要说,我们进入今天的以案说法。
2019年小友(化名)和小杰(化名)经法院判决离婚,两人婚生子女小明(化名)归小友抚养,由小杰给付抚养费用。然而一年过去了小杰也没有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故而小友以其子小明的名义于2020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过法院执行局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小杰履行了给付抚养费义务。但好景不长,2022年1月因小杰又长时间没有给付抚养费,小友再次以小明名义申请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小杰,但是其电话始终都拒接,到其家中也未找到本人。随即执行法官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手续。经过研判,执行法官认为被告人具有消极行为,通过网络查控中发现了小杰在某银行有一笔存款,随即对该笔存款进行了冻结,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执行法官每日尝试联系小杰,希望其妥善处理好给付抚养费问题,但是始终无法同小杰取得联系。通过邮寄送达签收回执证明确认该被执行人签收后,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了小杰的该笔冻结存款,并将该笔抚养费发放给申请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案中小杰的行为既不诚信也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其采取了消极抵抗执行的行为,但依然没有逃离审判机关依法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回顾本案,滴道法院全体执行法官奉劝还怀有侥幸心里的被执行人,放弃消极抵抗,积极承担起自己应负担的责任和义务,做诚信守法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