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高土地争议类案件的办理效率,提升审判质效,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便民措施:
1.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保障当事人表达诉求、充分陈述理由的权利,尊重当事人依法自愿作出处分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疑问,应及时回应并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意见。
2.合理简化诉讼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依法适用督促程序、简易程序,提高案件审判效率。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案件,可依法简化程序审理,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3.加强巡回审判。适当增设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增配巡回审判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及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推行法律文书远程审批、电子签章,提高工作效率。
4.建立“绿色通道”。对农耕期临近的土地争议案件,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尽快受理,适时调解,及时判决,优先执行。
5.提倡调解化解纠纷。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联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依法、自愿原则,认真做好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及时依法确认其调解协议司法效力。
6.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依法公开审理各类案件,为群众旁听提供便利。利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实行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完善网上检索查询系统;扩大庭审网上直播,完善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信息发布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7.强化审限内结案。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审限提示与预警机制,防止拖延办案、久拖不决。规范延长审限、中止诉讼的审批,切实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健全完善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机制,防止边清边积。严格规范案卷移交要求,切实解决拖延迟缓问题。
8.健全错案防范机制。强化证据审查机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有效防止错审错判,对发现错案坚决依据法律程序予以纠正。
9.切实提高立案诉讼服务态度。坚持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平等对待当事人,让来诉来访群众感受到“人受尊重、办事方便”。对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立案和诉讼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