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清晨,滴道法院执行局与法警队干警集结完毕,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吴明的带领下,集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发挥强制执行威慑力,力争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站,被执行人高某的厂房。由于去年被执行人拖欠某银行贷款迟迟未履行,经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厂房履行还款义务,但拍卖后被执行人迟迟未腾退厂房。今年年初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腾退被执行人厂房或者缴纳租金,我院干警来到执行现场,被执行人表示厂房目前仍在生产,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在我院执行法官见证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签订租赁协议,由被执行人每年向申请人缴纳30万元租金,先行缴纳15万元作为部分履行,剩余部分按约定期限履行。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第二站,被执行人彭某的住宅。起因也是与某银行贷款迟迟未履行,最终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后,将被执行人的住宅以物抵债交付给申请人,但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未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并且仍在该房屋居住。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缴纳相关房屋租金。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房屋后,被执行人表示理解我院执行工作也理解申请人的想法,随即与申请人协商以年租金一万元租用此房屋。至此,该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
第三站,被执行人某煤矿。在今年年初申请人申请执行某煤矿给付医疗费、停工工资以及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71,094元,双方达成协议由煤矿分两次履行。但年后该煤矿未按协议履行。干警来到煤矿找到管理人,要求其马上履行相关法定还款义务,否则将对煤矿采取强制措施。煤矿管理人表示年后由于财务系统故障以及资金链紧张,未能履行相关义务,目前已经恢复正常,将表示于7日内将第一笔补偿金7万元给付申请人,剩余金额下月前付清。
滴道法院通过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到位金额23万元,以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态度给被执行人狠狠地“上了一课”。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和执行力度打击消极执行和逃避执行的行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最后,小编奉上一句话,找我们,“执”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