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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2023|向拒不腾房“亮剑”

  发布时间:2023-04-07 18:35:00




    法拍房成交后出现原房主不腾退情况,买受人要求法院强制腾退,但占有人周某某以不得对唯一房屋进行拍卖为由拒不腾房。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运用释法明理、心理疏导等多种措施,促使法拍房实际占用人主动腾退。

    2018年6月,佟某某向滴道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周某某给付236836元合同款。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佟某某书面撤回执行申请。2020年7月,佟某某向滴道法院申请执行恢复,称和解后被执行人只给付了2万元就再未继续给付,故申请再次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周某某的房屋进行查封,在双方当事人协商过程中,佟某某提出因正在与被执行人协商,先撤回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2021年9月对被执行人周某某位于鸡西市滴道区大通沟村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以121852.8元拍卖给案外人(同村人)闫某某。但价格不够申请标的,被执行人周某某答复将整理玉米传送带数量,待数量确认后进行评估拍卖,故申请人佟某某再次撤回执行申请,案件终结执行。

    后期因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申请人佟某某再次向滴道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周某某立即给付剩余款项并腾退房屋。滴道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并对周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屋、公积金等再一次进行查询,其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4月7日,滴道法院拘传被执行人周某某,并邀请申请执行人佟某某、案外人(买受人)闫某某协商调解。经过执行干警进一步了解,周某某目前处于无工作状态。房屋已过户到买受人闫某某名下,买闫某某对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表示理解与同情,主动让周某某无偿居住半年,并在此期间为被执行人周某某寻找租住房。

    滴道法院制定有针对性的腾退方案,在买受人与占有人中间起到粘合剂作用,采取张弛有度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证申请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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