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道法院通过全面调查财产信息,对发现的财产迅速处置,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经滴道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陈某给付原告黄某74342.88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陈某打电话沟通,但是陈某始终找借口拒绝到场。经查询,陈某名下有一辆微型货车。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院立即扣押该车辆,联系双方到场沟通车辆评估拍卖事宜。因该车辆明年就要报废,评估费用远远高于车辆价值,经与申请执行人黄某沟通,黄某同意在不评估的情况下,由双方议价以物抵债。经协商最终以2000元的价格将该车抵给黄某,对剩余的钱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