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伴随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刚院长发布行动命令,滴道法院迅速行动,根据制定好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全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在滴道法院院长苑司新的指挥下,执行局干警兵分多路,前往执行现场,警灯闪烁,警笛嘹亮,吹响“谷雨”行动冲锋号。
“谷雨”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旨在通过集中攻坚活动解决执行工作中与百姓权益息息相关的执行难问题。滴道法院执行局将全部在执案件纳入本次“谷雨”行动范围,其中包含涉民生、涉企业等类型案件。行动前,执行局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拟采取措施等情况统筹规划攻坚日程及行动路线,全院各部门协作配合,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由政治部全程跟踪宣传,办公室提供后勤服务,法警队随时参与执行,在人员、车辆、通讯、后勤、宣传等方面为执行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做到全院“一盘棋”。
第一组干警前往鸡冠区森林名苑小区寻找被执行人杜某。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杜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被执行人杜某某尚有10万余元债务未清偿,且存在逃避执行行为,经过前期调查确认被执行人只有早上在家,执行干警直奔杜某家,将其拘传至人民法院,因杜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随即前往本组下一执行现场滴道区新德村,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第二组干警前往鸡西某煤矿跟进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进展,王某为鸡西某煤矿的井下工人,因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王某就此事申请劳动仲裁,鸡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仲裁裁决,鸡西某煤矿应支付王某工资19006.82元,王某向滴道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鸡西某煤矿后找到实际负责人,向其讲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对企业产生的不良影响,着重强调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会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煤矿负责人当场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工资款。此类案件符合涉煤矿专项执源治理,通过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敦促煤矿单位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可行性强的还款计划,将矛盾化解在执行立案前,用“执前督促+执前和解”的方式,将“末端执”转变为“源头治”。
“谷雨”行动开始后两日内,滴道法院执行局共出动警车8辆次,干警40人次,强制拘传被执行人6人次,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40余万元,执前和解2件,执源治理到位金额3万余元。“谷雨”行动初见成效,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滴道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将再接再厉,保持干劲奋勇向前,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规范执行行为,用好用足强制措施,以实实在在成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