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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10:06:55


    申请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

    1.您可以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前调解能够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您也可以在申请执行前选择执行前调解,执行前调解期限为2个月。

    3.在执行过程中,您需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按时到达人民法院通知的指定地点。

    4.案件执行过程中,您应当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被执行人收入、存款、到期债权、可供执行财产等相关证据,配合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控制。如不能提供,且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仍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您的执行申请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人民法院将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恢复对本案的执行。

    5.案件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人民法院冻结、查封的财产被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有其他紧急情况的,您须及时与人民法院联系,告知有关情况。

    6.如案件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您应当向执行人员提供有关财产保全的裁定及保全措施的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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