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案结事未了”“执行程序空转”等难题,滴道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创新构建“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双向机制,将财产保全嵌入纠纷化解全流程,以司法“力度”与“温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以保促调:保全威慑+能动司法 激活企业资金链
2024年4月,黑龙江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某国际物流分公司拖欠3600万元货款,无奈将关联三公司诉至滴道法院。案件受理后,为防止三被告公司转移财产,原告黑龙江某能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某国际物流分公司关联账户。经审查,滴道区人民法院作出允许保全的裁定。被告公司在得知自己对公账户被冻结后,立即与承办法官及原告取得联系,并称有调解意愿,为最大限度保护企业财产,缩短时间成本,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跨越三省奔赴被告公司驻地,结合物流行业资金周转特点,提出和解的柔性方案,最终促成被告当场全额支付货款。这场跨越千里的货款追索战,以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彰显了新时代法院护航实体经济的担当,更传递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鲜明信号。
以保促执:保全先行+刚性兑现 守牢民生保障线
在某种子经销商因李某拖欠25万元货款一案中,滴道法院将保全机制与调解、执行程序深度衔接。某种子经销商立案时同步提交李某名下房产、银行账户、微信账户等线索申请财产保全,经审核认定符合保全条件,执行法官在48小时内完成财产查控,冻结足额资产。面对财产被冻结的压力,李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和解,双方签订了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但李某事后再次违约。原告种子经销商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划扣,一周之内,原告就收到了执行案款。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保审结合,倒逼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履行义务,用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最优方案将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从“企业千万货款三日回笼”到“商户货款执行不过月”,滴道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将保全机制转化为破解“执行难”的“金钥匙”,不仅定分止争,更以“保”筑桥、以“调”疏堵、以“执”护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以实际行动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一审一校:崔永霖
二审二校:江吉涛
三审三校: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