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推进司法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3-12-18 11:16:16



尚士波院长传达《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


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2月17日,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尚士波同志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学习《条例》中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相关规定。广大干警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读。通过学习,干警们深刻领会了《条例》精神,认识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党中央对狠刹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是我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滴道法院党组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践行《条例》要求,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公务管理,约束干警业内活动。杜绝一切贪污受贿、循私枉法行为,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整治工作作风懒散、工作纪律松驰、官僚主义、奢侈浪费等现象。按照法官行为规范要求,加强对干警执法过程中言行举止的督察,坚决查纠“冷硬横推、慵懒散奢”不正之风,做到“不转作风就转岗”。二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控经费支出。着力推进财政预算、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节约意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高额经费支出会议研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出差经费支出,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实行定点维修和统一油卡管理制度,杜绝交通费高消耗现象。定期公开单位经费支出明细,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问责力度,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将奢侈浪费行为纳入问责范围,记入干警廉政档案。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差、会议活动、审判活动所需经费进行细化,明确经费使用金额、途径和范围,确定责任主体,通过具体问责行为杜绝奢侈浪费现象,坚决一抓到底,一查到底,彻底扭转工作奢侈浪费、不尽责的局面,打造清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法院形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