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在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发现一件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标的将被淹毁。院领导亲自协调电力等部门,为保障民生案件的执行做出了积极努力。
日前,69名农民工持劳动仲裁裁决书来到滴道法院,申请执行鸡西市天隆盛煤矿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人情绪十分激动,要求立即执行,矛盾一度激化。院领导立即做出决定,查封该矿工商档案及所有资产设备。2013年12月25日,该案已进入评估程序,执行人员得知24日该矿因欠电费已被断电,井下的水正在上升,可能几天后该矿井巷将被淹没。滴道法院得知后立即想到,如井口被淹,该被查封标的将无法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农民工的工资、政府的税费、电力部门的电费均无法保障,被执行人也会损失惨重。经调查,被执行的矿主辛某确无能力偿还拖欠的电费和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办案人员感觉事态十分严重,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领导立即与鸡西市郊区农电局领导联系,亲自帮助该矿协调恢复供电,以保证抽水等最基本的井口维护工作运行。农电局领导次日来到法院就相关欠费、恢复井口供电事宜与法院领导进行进一步协商。区委、区政府领导听取法院汇报后,亲自来法院一同与电力部门协调,最后以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形式,就恢复抽水供电达成一致意见。三日后,在煤管、农电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恢复了该矿的基本供电。
由于法院工作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避免了矿主资产损失的扩大。矿主对法院的做出的工作十分感动,农电部门依照法院的司法建议继续承受了部分电费,避免了继续损失的风险,当地区委政府对该案的协调、恢复供电保障执行,力保民生权益的实现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