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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区人民法院六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1 12:33:07


    最高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滴道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王胜俊院长提出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工作要求和十个“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专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全院干警从六个方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保活动扎实开展。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方案》,在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内容上进行细化,全面搞好思想发动,形成人人主动参与,人人受到教育的良好态势。通过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正确理念。
      二是发挥领导表率作用,促进活动全面落实。做到教育学习全面覆盖,每名干警都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每个庭科室组织干警认真开展自学和集体学习,做好学习记录,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各战线负责人带头通读规定的文件。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教育参阅材料》,针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带头宣讲辅导,领导干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向分管部门干警宣讲,教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理念。
     三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化教育活动效果。注重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特别是结合那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在司法理念上查找原因与差距,以更有效地实现法治理念与审判工作的对接,提高理论水平和司法办案能力。院活动领导小组将王胜俊院长的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分战线进行分配布置,各战线按专题开展重点学习,每名干警针对各自专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理论文章,开展专题研讨会进行交流,使教育活动入脑入心。
     四是结合审判工作任务,构建和谐司法环境。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在开展活动中,滴道法院注重两个结合,要求干警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又要统筹安排其它各项工作,努力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搞好自身的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带领干警通读警示教育读本,针对典型案例写出心得体会,用典型案例强化教育成果,促进审判作风转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照自身的廉洁自律、审判作风和“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逐条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活动中,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报刊、网络、《法院信息》等宣传媒体,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吸引力,调动广大干警参与再学习再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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