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桂莲,女,49岁,共产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主任、立案庭庭长,现负责滴道区人民法院财务工作。
32年来,陶桂莲同志从最基本的书记员做起,先后从事助审员、审判员、办公室主任、立案庭庭长等职务。书记员工作中,她勤奋好学,工作主动热情,很快的适应了本职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审判工作中,她是业务肯干,她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原则,注重办案效果,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为了提高业务水平,她克服重重困难,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法规、计算机操作技术,一遍不会两遍、两遍不会三遍,直到学会为止。在办公室工作中,她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把好票据报销关,按期向院长报告收入、支出帐目,做好经费预算,落实院党组交办一切事宜。同时,她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在她的努力下,办公室与院内各个部门、以及上级法院、政府的各个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顺畅,共同协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她及时了解各庭科室的办公需求,为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积极营造了把握全局和服务全局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