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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法院动员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8 15:46:11


                  院长尚士波做动员讲话

督导组组长、纪检委副书记魏小春做讲话



干警认真学习讲话精神


3月18日,滴道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此次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滴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尚士波同志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滴道区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组长、区纪检委副书记魏晓春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宣读了《滴道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院长尚士波同志认真分析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历史意义,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并对此次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切实提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好审判工作,还要关注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治任务。要履行好这份政治责任,我们必须要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使人民司法事业获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本支部党员的学习和交流,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等规定,一一查摆“四风”在自己身上的表现。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一分析思想根源、剖析危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一手抓活动,一手抓审判,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在区委督导组的督导下,扎实有效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活动,营造有利于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联系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通过活动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会上,魏晓春同志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为法院活动开展指明了方向。最后所有参加会议的干警对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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