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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区法院“零距离工作法” 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4-04-11 09:26:19



在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滴道区法院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采取“零距离工作法”,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出门“巡诊”、“出堂”办案,逐步实现由被动司法到能动司法的转变,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一是“零距离”立案服务。以提高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实行接待、咨询、立案、交费“一站式”服务。严格按照审判管理流程的要求来开展工作,将现场立案时间缩短至15分钟以内,对于资料齐全的案件,当天立案率达到了100%; 对于资料不齐的,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说明、指引;对婚姻、赡养等家庭纠纷案件,以化解矛盾为重点,安排调解员先予调解;对欠款、侵权类纠纷案件,主动联络法官,收转诉讼材料,使案件能够第一时间进入诉讼程序;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体缓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共计47087元,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告状难”问题,确保在立案过程中做到“不延误、不推脱、不卡压”。

二是“零距离”诉讼服务。坚持从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民事案件,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2014年年初,李某等18个农民工来到法院就讨要劳务费提起民事诉讼,由于诉讼标的额均不超过1万元,符合小额诉讼程序要求,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审理程序,以最快的办案速度为民工讨薪。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8名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得到应有报酬。截止目前,共受理诉讼案件151起,结案103起,结案率68.2%,诉讼标的额144.5万元。

三是“零距离”审判服务。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组织法官采取巡回办案、“场院审判庭”、田间地头调解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现场开庭、调解,解答群众咨询,确保农民不因诉讼耽误农业生产。3月份以来,法庭工作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到兰岭、永台、新立三个村办案,亲自到田间地头调解,共审结案件4件。民二庭干警发挥法律专长,指导农民防范纠纷的办法,让农民了解维权知识。并帮助兰岭乡10余户农民签订了种子购销合同,受到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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