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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法院多种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7-07-05 11:50:44



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滴道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和完善执行案件信用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着力破解执行难题,让失信“老赖”无处遁形。截止到目前,已有292名自然人、85个法人组织被纳入“黑名单”,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等多种媒体上曝光。

    一是加大失信曝光力度,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严格把住失信被执行人曝光、退出关,被执行人未纳入失信或屏蔽,必须由承办人作出说明,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确保应上尽上、无一遗漏;充分利用滴道广场大屏幕、滴道区微信公众号、滴道法院微博、滴道法院微信公众号、滴道法院网等各种宣传方式进行曝光,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发尽发,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曝光力度。

    二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以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以我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起覆盖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证券、股权、房地产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对失信人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出行消费等行为予以限制;对具有公职身份的特殊人员,将其失信情况抄告其所在单位、组织、纪检部门,对其晋职晋级等予以限制和禁止;对失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到任免机关,对其任职予以限制,对有能力拒不履行的,建议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根据辖区为煤炭产区的特点,建立与煤管局、安监局、所在乡街道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失信涉煤企业的惩戒力度,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形成整体联动合力。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运用法院门户网、LED显示屏、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平台,对审判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积累的经验等及时予以宣传,扩大影响面,不断营造诚信履行舆论氛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以案说法、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成果展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执行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拒执法律后果、失信惩戒措施等,普及执行法律知识,强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必须得到执行的公众认知认同心理;通过公布举报网址、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民情大走访等形式,收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它社会组织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定期邀请各界代表亲临执行,请他们见证案件执行活动,把“见证执行”活动纳入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以来,有27件执行案件通过纳入失信或采取惩戒措施得以执结,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中,有15名被执行人因履行了义务获得屏蔽撤销。2017年2月,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一次性执结了13件工伤赔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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