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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法院积极开展 “向刘春荣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8-03 11:06:23



滴道法院第二党支部“向刘春荣同志学习”座谈会

    她,日均审理案件2.2件,无发改,无信访,无超审限,无错案;

    2014年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她就是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评为“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

    近日,滴道法院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刘春荣同志学习的决定》,院领导高度重视,四个党支部积极组织干警学习,以刘春荣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恪守法治原则、严守廉洁底线,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滴道法院第二党支部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学习榜样活动,支部书记吴明要求支部成员要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学习。学习她爱岗敬业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职业追求;学习她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学习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爱岗情操,正直严谨,克已奉公,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学习她与时俱进,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不畏艰难困苦,始终无怨无悔,用良知和责任,心血和汗水谱写出动人的奉献之歌。

    第三支部书记李海霞在学习活动中表示,刘春荣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法院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司法事业,情系人民群众,自觉服务大局,公正廉洁司法的杰出代表,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是我们第三支部成员学习的榜样。

    该院干警们表示,通过学习刘春荣事迹,自己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在今后的工作中, 要以刘春荣同志为榜样,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坚守法治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并且将这种精神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在工作中时刻指导自己的行为,为实现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学习刘春荣法官的优秀事迹的同时,滴道法院扎实推进以“政治建院、公信立院、制度治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教育、引导干警向刘春荣法官看齐,时刻做到对人民负责,公正为民、廉洁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江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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