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滴道区人民法院、滴道区人民检察院、滴道区公安局在法院五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进行了交流。法院、检察院、公安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滴道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安丰军主持了会议。
第一、公检法三机关集中学习了上级机关下发的《关于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刑事诉讼证据收集与审查的参考细则(试行)》五项文件。
第二、公检法三机关相关负责人分别总结了 “以审判为中心”工作中的经验。公安机关就侦查阶段的问题,检察院就速裁程序的启动、证明标准、证据开示等问题,法院就审判中关于速裁程序庭审、证据审查标准、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第三、公检法机关就未来工作中理顺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标准化问题进行部署。
本次会议使得公、检、法三机关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达成了共识,为今后更好地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