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秋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进入第二天,滴道法院出动警车1台、执行干警4人,执结案件1件,标的额10000元。
2016年10月28日,申请人刘某不慎将10000元现金遗落在滴道区中心街某饭店门前,被杨某捡到,但杨某拒不归还。2017年7月17日,申请人刘某依据(2016)黑0304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向滴道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又多次找到杨某,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杨某拒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杨某已经85岁了,与其沟通十分困难。9月2日,滴道法院执行人员得知其女儿今日休息,就将杨某的女儿与申请人一同找到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杨某的女儿代其母亲给付了10000元执行款及诉讼费、执行费,申请人刘某主动放弃了迟延履行利息,使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