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2日,“冬季攻势”专项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王某某因不如实申报财产,滴道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并处以1000元罚款,使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6年9月14日,被执行人王某某驾驶汽车将申请人刘桂荣撞伤,经鸡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滴道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9月7日,滴道法院判决王某某五日内给付刘桂荣各项赔偿款合计47527元。2017年10月12日,刘桂荣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王某某发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但王某某拒不履行,并且申报财产不实,滴道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在拟对王某某执行司法拘留时,王某某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积极履行义务。在王某某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具结悔过、交纳了1000元罚款后,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司法拘留,一件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