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滴道法院民一庭法官张洪霞通过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据介绍,原告姜某从张某处购买了楼房一户,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交付了房款,但没有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几个月后张某因病去世。姜某多次找到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本案的六个被告),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均遭拒绝,无奈姜某诉至滴道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洪霞在通过电话联系原告、被告后得知,原告姜某因工伤下肢残疾行走不便,被告朱某也是一个长期卧床的老人,行动不便,加之电话中沟通不畅,1月16日下午,本着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的原则,承办法官张洪霞带书记员周晓雨驱车来到被告朱某家中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分别从法理、亲情的角度对被告进行疏导。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告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并在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